內政辦發〔2026〕15號
各盟行政公署、市人民政府,自治區各有關委、辦、廳、局,各金融機構:
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,現將《金融支持實體經濟十條舉措(2026年)》印發給你們,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。
2026年5月7日
(本文有刪減)
金融支持實體經濟十條舉措(2026年)
為認真落實自治區黨委“1571”工作部署,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質效,緊緊圍繞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工作主線,結合自治區實際,提出如下措施。
一、制定自貿試驗區金融改革創新實施方案,推動自貿金融增長10%以上。探索跨境算力服務結算模式,促進中蒙跨境移動支付互聯互通。探索開發涉外商業醫療保險產品。(責任單位:中國人民銀行內蒙古自治區分行、內蒙古金融監管局,自治區商務廳、地方金融管理局,各金融機構)
二、加大重點產業支持力度。增加農牧業領域金融供給,全區農畜貸授信超百億元。開展沙戈荒大基地千億授信行動,能源類企業新增授信不低于500億元。增強對稀土產業集群的金融服務能力,稀土類企業融資增長10%。(責任單位:包頭市人民政府,自治區能源局、工業和信息化廳、地方金融管理局,中國人民銀行內蒙古自治區分行,各金融機構)
三、推動金融機構年內新增科技貸款800億元,創新科技金融產品,優化擴大科技型企業研發、成果轉化、知識產權等保險產品和服務。(責任單位:中國人民銀行內蒙古自治區分行、內蒙古金融監管局,各金融機構)
四、支持企業發行科技創新債券,全年累計發行規模500億元。充分運用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(REITs)、資產支持證券(ABS)等工具,推動1個以上項目上市。鼓勵上市公司開展并購重組。(責任單位:中國人民銀行內蒙古自治區分行、內蒙古證監局,自治區發展改革委、地方金融管理局)
五、推動金融機構用好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,運用500億元再貸款資金,其中,民營企業再貸款90億元、外貿再貸款再貼現30億元,加大對民營企業、支農支小、外貿、科技創新和技術改造、服務消費與養老、數據、算力等領域的信貸投放力度。(責任單位:中國人民銀行內蒙古自治區分行,各金融機構)
六、實施大宗商品信用證百億計劃,協調銀行業金融機構總行出臺差異化授信政策,在依法合規、風險可控前提下,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向大宗商品企業專項授信超100億元。(責任單位:中國人民銀行內蒙古自治區分行,自治區商務廳、地方金融管理局,各金融機構)
七、推動全區政府引導基金總規模達到50億元。設立科技創新投資子基金,總規模不低于10億元。(責任單位: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、科技廳)
八、加力推進企業上市“天駿計劃”,持續開展資本市場服務月活動,實現年內新增上市企業1至2家、輔導備案企業擴容至10家以上。(責任單位:自治區地方金融管理局、內蒙古證監局)
九、提升農業保險精準理賠覆蓋面,將理賠指標納入保險機構績效考評體系。建立大災理賠綠色通道,提高農業保險理賠效率,做到應賠盡賠、能賠快賠。(責任單位:內蒙古金融監管局、自治區財政廳,各保險機構)
十、按照應貸盡貸原則,加大財政金融協同支持清欠工作力度。(責任單位:中國人民銀行內蒙古自治區分行、內蒙古金融監管局,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、財政廳、國資委、地方金融管理局,各金融機構)